乌鲁木齐微型货车限行规定
〖壹〗 、乌鲁木齐微型货车限行以区域和道路分时段管理为主 ,外地车与危化品车辆有额外限制,应急和新能源车辆可豁免。 区域限行 微型货车在迎宾路、友朋街、天津北路等围合区域内(含边界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8:30-10:30、18:30-20:30)限行,非高峰时段可通行 。
〖贰〗 、乌鲁木齐对小型封闭式箱货车的规定核心是按车型和总质量区分限行 ,并严格执行高峰时段禁行和区域限行政策。 限行时间规定早晚高峰全禁行:每天9:00-10:30、18:30-20:30,所有货运车辆(含小型封闭式箱货)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叁〗、小型客车限行政策乌鲁木齐市对小型客车(含外地号牌)未设置常态化限行措施,外地车辆可正常通行市区道路。但需注意 ,节假日期间是否限行需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临时公告为准,建议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交通信息 。
〖肆〗 、夜间00:00-8:00允许通行。中型载货汽车:在限行区域内,每天8:00-24:00禁止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其他时段允许中型载货汽车通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每天8:00-24:00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通行,其它时段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通行 。
〖伍〗、其他禁行规定:开发区(头屯河区)北站公路、中枢路片区禁行区域为:北站北四路-祥云西街-中科路-头屯河公路-沙坪东街-中枢北路-河南庄围合的区域。禁行时间:中型货运车8:00-24:00禁止通行,重型货运车全天禁止通行。开发区(头屯河区)原有禁货措施保持不变 。米东区:现有货运车辆限行措施不变。
〖陆〗、外地车辆在乌鲁木齐的通行规定如下:!-- 重型货车的禁行区域已扩大至米东区 、经开区(头区) ,以及中心城区高峰时段。非高峰时段,只有微型和轻型厢式货车在中心城区内有限行条件 。
乌市城区限行通知,限行政策详解
乌市城区限行政策详解如下:货运车辆限行政策 特定路段限行:永祥街(吐乌大高速-米东南路之间路段)在8:00-10:30和18:00-21:00禁止一切货运车辆通行;8:00-24:00禁止重型货运车辆通行。高峰时段限行:早高峰(9:00-10:30)和晚高峰(18:30-20:30)禁止所有货运车辆通行。
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增加,货运车辆中也不乏一些新能源车的出现 ,对此满志明告诉新疆头条记者,新的限行措施实施后,只要是绿牌的新能源货运车辆,可以不受时间和区域的限制 ,全天在市区范围内通行 。
外地车辆在乌鲁木齐的通行规定如下:!-- 重型货车的禁行区域已扩大至米东区、经开区(头区),以及中心城区高峰时段。非高峰时段,只有微型和轻型厢式货车在中心城区内有限行条件。
星期五限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 ,星期六限行尾号为7的机动车,星期日不限行。通过查询乌鲁木齐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乌鲁木齐限行尾号为:星期五限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 ,星期六限行尾号为7的机动车,星期日不限行 。乌鲁木齐市,通称乌市 ,旧称迪化。
乌鲁木齐外地车辆禁行时间是9:30—10:30(早高峰)、19:30—20:30(晚高峰)。

乌鲁木齐货车限行规定
乌鲁木齐微型货车限行以区域和道路分时段管理为主,外地车与危化品车辆有额外限制,应急和新能源车辆可豁免 。 区域限行 微型货车在迎宾路 、友朋街、天津北路等围合区域内(含边界道路) ,工作日早晚高峰(8:30-10:30、18:30-20:30)限行,非高峰时段可通行。
0条主要道路(如团结路 、健康路等):限行时间由原8时至24时放宽至8时至22时,白天8:00-22:00仍限行,仅22:00后至次日8:00允许通行。外环路围合区域外:无特殊限行规定 ,但需遵守交通标志及临时管制措施 。
时间:自2022年2月21日起,乌鲁木齐取消了外地车辆的限行时间。外地牌照车辆进入乌鲁木齐市区不再受时间管控,早晚高峰时段也可正常通行。皮卡车限行取消:范围:自2022年12月25日以后 ,皮卡车在乌鲁木齐市一环路以内区域将无需再遵守此前的高峰期限行措施 。全市范围内都允许皮卡车24小时通行。
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限行。限行区域: 城北主干道—吐乌大高速—轮台路—米东大道—辽源街—东二环—南二环—乌奎连接线围合区域 。请注意,上述限行措施仅针对重型柴油货车,其他车辆的限行措施可能有所不同 ,具体可参照《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货运车辆、大型机械设备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
重型三轴及以上货运车及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全天禁止通行,二轴重型货车限行时间为8:00-24:00。!--米东区的货运车辆限行措施保持不变。此外,河滩快速路、外环路 、克南高架等路段全天禁止货车通行 ,特别是中型和重型货车 。以上为乌鲁木齐货车通行的详细规则,敬请遵守。
新标准明确规定,2轴货车总质量限值由20吨调整为18吨 ,3轴中置轴挂车列车和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27吨,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值为25吨,而之前统一为30吨。6轴货车载货量由55吨变为49吨,总高度不得超过4米 ,每超过标准一吨罚款500元,车货超高、超宽比较高可能被罚款3000元 。





